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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工作流程
    时间:2024-04-30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   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工作流程

    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工作共有九个步骤:
    1、群众来访

    2、安检

    3、来访登记

    4、判断该事项是否属于本院受理,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,告知向其他单位反映

    5、属于本院管辖的来访处理

    初次来访

    材料不齐的,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;无需作为案件受理的,释法说理

    重复来访

    区分不同情况,决定是否联系承办人做答复,并做到7日程序答复、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实体答复

    6、案件主要受理范围

    民行监督

    不服法院民事、行政生效判决、裁定、调解书的;

    认为民事、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;

    认为民事、行政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等

    刑事监督

    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、裁定的;

    不服本院不批捕决定的;

    不服不起诉决定的;

    不服不立案、撤案、侦查活动违法决定的;

    不服其他诉讼终结决定的等

    国家赔偿

    本院采取逮捕措施、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或没有犯罪事实、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法定不起诉

    举报、控告

    控告公检法阻碍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;

    举报本院干警违纪

    7、检察服务中心7日内审查告知是否作为案件受理、转办及分流情况等

    8、作为案件受理的,业务部门及时告权并在3个月内进行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

    9、结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