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快建设河畅、水清、岸绿、景美新汤阴,持续改善我县水生态环境质量,努力为我县高质量发展夯实良好水生态基础。7月24日,汤阴县检察院、汤阴县河长办、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汤河“清四乱”巡检行动,积极推动“河长+检察长”从有名到有实有效的转变。
按照工作机制的要求,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有关负责人、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、副局长张海峰及河长办负责人、公安机关有关负责干警共同进行了上半年的例行巡河行动,主要瞄准汤河上游的非法排污等情况。巡查过后,我院联合县水利局、公安局工作人员共同商讨下一步进行专项整治、制定长效监管制度,坚持把治标与治本相结合,从源头改善水环境。
河湖管护只有起点,没有终点;河长制更不是挂名制,而是责任田。我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,联合相关部门将以最坚决的态度、最有力的措施,努力让全县河湖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,为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。